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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修编》(2015-2020
《平顶山市叶县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修编》(2015-2020)环评工作已开始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针对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环评开展第一次公众参与。 (1)项目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叶县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修编》(2015-2020)。 规划概况:叶县产业集聚区位于叶县县城东部、北部。本次规划修编以2011年审查通过的《叶县产业集聚区规划(2009-2020)》为基础,将总面积由原来的9.79km2调整至14.74km2。集聚区规划范围调整为:东至后王新村东部未来路,西边界为之字型,西北至程寨村西北部、西边界中部为广场西路、西边界南部为叶公大道,北至南京至洛阳高速,南部边界至城关乡徐庄村北部,规划面积14.74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1.55平方公里、发展区7.1平方公里 、控制区 6.09平方公里。功能布局调整为:以新文化路为主发展轴,北部发展摩托车与机械装备、零部件加工组团;南部发展精制盐、盐化工及下游产品组团;以神鹰大道为副发展轴,建设标准化厂房,吸纳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发展高技术与传统轻工业组团;形成以产业发展带动城市功能提升的一心、二轴、三组团的空间结构。 规划调整后,集聚区总体发展定位为:是以制盐和盐化工下游产品、机械装备及零部件制造和五金机电加工为主导产业,全国重要的摩托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基地、国内知名的盐化工下游产品基地。 发展目标:以产业集聚为核心,发挥项目集群效应,着力培育制盐及盐化工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等支柱产业;依靠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形成,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集聚区发展潜力,力争把叶县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区域环境概况和收集相关资料,依据规划基本情况进行规划合理性分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第二阶段是进一步环境现状调查及现场监测,对集聚区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举行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关部门,征求专家及领导的意见并进行修改,最后报批。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是否了解叶县产业集聚区规划; ②集聚区的建设是否会对您的生活工作产生不利的影响; ③集聚区的建设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起到推动作用; ④您认为目前该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⑤如果集聚区的扩区建设需要您搬迁至别处居住,您是否同意; ⑥您对集聚区的建设有何意见及要求。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形式: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管委会或评价单位。 范围:集聚区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单位。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 (5)联系方式 委托方: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地址:叶县县城新文化路与东环路东200m 邮编:467200 联系电话:0375-6117599 联系人:安为民 评价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号 邮编:450004 联系电话:0371-66309371 传真:0371-66309369 电子邮件:hneia@126.com 联系人:王工 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015年08月
Release:2015/10/29 16:27:12 3860 次阅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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