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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三起来”示范县科技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加速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升级,按照《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作安排,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公开征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编制《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技术成果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和河南省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节能降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效果明显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材料、产品等(征集重点领域详见附件1)。 2.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知识产权清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3.已在1个及以上工程化项目上完成应用示范,尚未大范围推广,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4.鼓励国家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求 河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申报单位通过省直部门(单位)推荐上报;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三起来”示范县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推荐上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单位通过管委会推荐上报。 (二)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格式详见附件3)。 (三)在保证技术成果质量的前提下,推荐数量不限。 三、截止时间和寄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将纸质推荐函和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邮箱(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按本通知“征集重点领域”分类整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刘军 刘慧杰 联系电话:0371-65958021,86230277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2218房间 邮编:450008 邮箱:shfzkjc@163.com 附件:1.征集重点领域 3.推荐函(格式) 2021年11月12日 Release:2021/11/12 9:18:12 100 次阅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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