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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叶绿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叶县叶绿新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
叶县叶绿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叶县叶绿新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开叶县叶绿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叶县叶绿新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叶县叶绿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叶县叶绿新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 项目概况:叶县叶绿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叶县叶绿新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60亩,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静脉产业园南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焚烧、物化、稳定化/固化、安全填埋等生产工序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危险废物处理规模包括焚烧处理3万吨/年、物化处理2万吨/年、稳定化/固化处理2万吨/年及70万方的安全填埋场(柔性填埋场60万方,刚性填埋场10万方),服务年限20年。项目总投资5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叶县叶绿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67200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3633355732 邮寄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盐都街道文化路东段6号 电子邮箱:41265488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若对该项目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的,可向项目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建设单位:叶县叶绿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1月24日
Release:2020/11/25 8:00:00 2025 次阅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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